广西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,12月1日起施行
时间:2019-12-01 14:54:26来源:崇左新闻网-左江日报
本网崇左讯(记者 韦邦慧)为进一步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,推动广西城镇化高质量发展,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,广西制定了《广西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该《规定》于12月1日起施行。
《规定》明确了城镇落户条件,“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,取消参保、居住年限、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。”以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,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,缩小城乡差别、实现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均等化。有利于推动区内城市发展进步,缩小城乡差别、实现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均等化。
编辑:崇左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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